首页 | 走进惠诚 | 新闻动态 | 业务领域 | 惠诚律师 | 惠诚机构 | 惠诚文化 | 在线咨询
  惠诚视点
 侦查假说与无罪推定辨析  07-06
 “无罪推定”与我国刑事诉…  07-06
 试论“无罪推定”原则及其…  07-06
 死刑的执行程序  07-06
 江苏省各类犯罪数额较大、…  07-01
  刑辨热点
 小冲突引发人命案 共同犯…  07-20
 呼和浩特越狱案一审宣判  07-06
 以“重点大学招生指标”为…  07-06
 男子儿时偷瓜被打致聋 练…  07-06
 奔驰碾轧6岁男孩后逃逸 肇…  07-06
  刑辩案例
 监守自盗案中被告人的工作…  11-28
 一男子倒卖公民信息被判拘…  11-27
 拐卖儿童构成累犯 两被告…  11-27
 韩国人醉驾肇事 被判拘役…  11-27
 扔假首饰演双簧 贪财妇女…  11-26
  诉讼指南
 律师的作用  07-02
 怎样委托辩护律师  07-01
 刑事申诉告知  07-01
 
 当前位置:首页 - 刑辩案例 - 其他犯罪
 
特大非法制售爆炸物案宣判
 
发布时间:2010.06.28 新闻来源:刑事辩护中心─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旗下 浏览次数:
 
    由公安部督办的湖南首例特大非法制售爆炸物案25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35岁的浏阳人汤德胜因制造50多万枚雷管并非法出卖被判处无期徒刑;其他16名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;另有两人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,但被免予刑事处罚。

  2009年4月30日,长沙高速公路交警在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例行检查时,发现一悬挂牌号为“粤RU1987”的汽车内藏有大量雷管、导火索,高速交警立即将情况通报长沙县公安局。此后,长沙警方成立专案组,辗转湖南浏阳、江西、广东、云南等地,成功捣毁了一个非法制造、买卖爆炸物的犯罪团伙,并抓获了汤德胜等22名犯罪嫌疑人。

  据了解,今年35岁的汤德胜毕业于某花炮学校,曾经当过中学物理老师,后来下海到一家花炮厂当技术员,掌握了雷管的生产技术。2008年上半年,他和同学王志锋开始非法制造雷管,后王志锋因伤退出。同年9月,汤德胜找到张祖新,提出共同办厂非法制造雷管。2008年10月份至2009年4月份期间,汤德胜、张祖新以每天100元的工资聘请多名被告人共生产雷管50多万枚,除案发后所查获的库存雷管258275枚外,其余雷管均已售出。
 
 
地址:江苏省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电话: 0512-57331148 传真:0512-57390048 E-mail: wxy@hc-ls.com
地图:点击查看 邮编:215300 苏ICP备10097400号 提供技术支持:weila